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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收押禁見的問題請教


小OO 發問於 2006-09-23 | | 其他

Q: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您,我男朋友因為和友人去賭博
結果對方輸了不認帳 ,還跑去警察局告他們下藥詐賭,現在我男朋友被收押禁見了


我想請問律師,可以去查看他現在在哪個看守所嗎?
還有收押禁見,律師可以進嗎?
能去看守所看他或詢問一些事情嗎?


謝謝您的幫忙

瀏覽人數:2687
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小黑風:您好!
1.犯罪嫌疑人被裁定羈押之處所,應該是犯罪行為地或其住所所在地之管轄法院檢察署所轄之看守所。如您想知道哪處的看守所,可以循這個方向去該管轄的地檢署的櫃台以人名查詢案號,即可明瞭關在何處了。
2.不過現在既然收押又禁見,自然不能辦理會客,而須等解除禁見以後才准接見親友。
3.律師如受委任辯護是可以辦理接見的,但接見時會被要求隔著玻璃以電話透過錄音交談,而且時間限制一次只能談二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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