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012,03,0422:15於國道3號北上60公里處發生車禍,我被撞,完全是對方的錯.
目前處理狀況:
車子部份,尚有爭議,人沒有受傷
另外除了車子部份,我向對方求償工作損失部份,目前已請4天特休假,去年公司未休完的特休假一天給付為:NT1600/天,我向對方要求賠償6400,以及未能及時出差約一週工作損失HK200(港幣)*7天=HK1400
6/14已到大溪調委會調停未果,對方保險公司已向我表明,要告就去告.
那我應該要如何提告~~後續流程請告知.
PS:我在調停會上,已有提出NT6400+HK1400,可以全部捐給慈善團體,我不要一毛錢,我只是認為我是受害者,純是爭一個理字而已.
A:
[quote:8aeb2235a0="蘇"]2012,03,0422:15於國道3號北上60公里處發生車禍,我被撞,完全是對方的錯.
目前處理狀況:
車子部份,尚有爭議,人沒有受傷
另外除了車子部份,我向對方求償工作損失部份,目前已請4天特休假,去年公司未休完的特休假一天給付為:NT1600/天,我向對方要求賠償6400,以及未能及時出差約一週工作損失HK200(港幣)*7天=HK1400
6/14已到大溪調委會調停未果,對方保險公司已向我表明,要告就去告.
那我應該要如何提告~~後續流程請告知.
PS:我在調停會上,已有提出NT6400+HK1400,可以全部捐給慈善團體,我不要一毛錢,我只是認為我是受害者,純是爭一個理字而已.[/quote:8aeb2235a0]
您好:
調解不成立後,您可至法院聯合服務中心購買狀紙撰寫起訴狀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訴訟期間看看對方是否有意願和解,否則即待勝訴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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