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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家 發問於 2012-06-03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我可以替我爸提告家暴嗎
奶奶多次精神虐待我爸 還限制我爸很多事情 及拿臭掉的東西給我爸吃
造成我爸精神耗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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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之規定,目前能替您父親聲請民事保護令的有您父親本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縣市主管機關。建議您
家人間的訴訟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提告要慎思再慎思,家人間在法院內造成的傷痕是很難抹滅的。目前尋求行政機關協助較妥,建議先向各地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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