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合約!!


黃OO 發問於 2012-03-15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您好~我是一個小型的設計公司,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想請教!!

我們公司是業務是執行網路設計與平面設計的案子,接案子的時候都會與客戶進行合約簽准
才開始進行,有年約與單筆案子類型,最近公司因跟一個年約客戶在合作上有所爭執,對方執意要解除合約,不然就要告我們?請問一下他能告我們什麼呢?當初合約說明,簽約後需付所有年度款項,如單方面解除合約我方可沒收對方(客戶)訂金,及可求償我因此案所產生一切損失~

問題點在於:第一這是我門公司自己擬的合約,沒有律師看過,這份合約可否生效?
第二我們因該要退訂今嗎?假使對方一定要我門索賠,理據在哪裡呢?假設對方用(我門導致他損失,沒做到生意,或是生氣到住院,這樣的理由可以嗎?)

瀏覽人數:3116

A:  您好:
基於契約自由,契約雙方得自行擬定合約內容,只要不違反法令或強制禁止規定,縱然未經律師審閱,該合約仍生效力。
客戶單方終止契約,如契約書有約定於單方終止契約之情形下,得沒收訂金作為擔保,即得沒收訂金,不須退還。
對方得否索賠,須視您在履行契約過程是否有違約之處,倘若有違約情形仍應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損害賠償範圍,須賠償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情形。

許英傑律師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