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 先生 / 小姐
我想有事情想要請教你 ~
就是
有一位太太跟我借錢
有寫借據
但她到如今 還沒還錢給我
因為已經欠 2-3個月了
脫這麼久我怕她耍賴不還我
事後我才知道他騙過很多人錢都沒有還..
我還不敢給我的家人知道..
請問如果我要報警可以報嗎?
有朋友說我可以寫存證信函寄給她
可是那要怎麼寫 ? ..
她說要還我都一直沒還我 ..
請你幫幫我好嗎 ? 謝謝
A:
[quote:7e7fc1f48f="連小姐"]律師 先生 / 小姐
我想有事情想要請教你 ~
就是
有一位太太跟我借錢
有寫借據
但她到如今 還沒還錢給我
因為已經欠 2-3個月了
脫這麼久我怕她耍賴不還我
事後我才知道他騙過很多人錢都沒有還..
我還不敢給我的家人知道..
請問如果我要報警可以報嗎?
有朋友說我可以寫存證信函寄給她
可是那要怎麼寫 ? ..
她說要還我都一直沒還我 ..
請你幫幫我好嗎 ? 謝謝[/quote:7e7fc1f48f]
您好:
一、建議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郵局購買紙本與雙掛寄發)並催告對方限期返還。
二、期限屆滿後,如仍未還錢,可檢附借據與存函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三、您亦可至鄉鎮市公所聲請調解。
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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