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的房子約20年的公寓,前陣子樓下住戶(2F)反應屋頂漏水,雇用水電業者開挖我家牆壁後發現有兩條水管損壞,一條是「公共排水管」(2~5F用戶共用),另一條是隔壁住戶的熱水管損壞。
請問費用負擔應該如何劃分呢?以下是我的想法,不知是否有誤?
1. 將全部修繕費用除以2,由隔壁用戶(熱水管損壞)負擔一半費用
2. 另一半費用,由2~5F用戶共同負擔
A:
[quote:dac3e24d79="陳彥良"]律師你好:
我的房子約20年的公寓,前陣子樓下住戶(2F)反應屋頂漏水,雇用水電業者開挖我家牆壁後發現有兩條水管損壞,一條是「公共排水管」(2~5F用戶共用),另一條是隔壁住戶的熱水管損壞。
請問費用負擔應該如何劃分呢?以下是我的想法,不知是否有誤?
1. 將全部修繕費用除以2,由隔壁用戶(熱水管損壞)負擔一半費用
2. 另一半費用,由2~5F用戶共同負擔[/quote:dac3e24d79]
陳先生:
您好!
一、公共排水管部分屬於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重大修繕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之規定,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但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建議您與其他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定修繕費用之負擔問題 ,再進行修繕 ,以免爭議。
二、另隔壁住戶之熱水管係設於專有部分共同壁內之管線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之規定,原則上由共同壁雙方共同負擔,然若隔壁住戶之熱水管損害係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 ,則費用應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三、以上法律意見,請卓參,謝謝。
張衞航律師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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