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樓下住戶廁所天花板〈抽風機〉漏水,
我們和樓下搬進來已經10年了,當時搬進來是成屋,
我們與樓下的廁所在當時裝潢好之後也都沒有異動,
這樣是不是可以因為是大樓年久而且是每戶均可能發生的事
而從大樓管理費用中支出?
如果不可以從大樓基金裡支出,
對方要求我方給付修繕金額全額,請問這樣合理嗎?
還是共同負擔或我方可以付少一點,畢竟是樓下在使用~
謝謝律師!
A:
蔡先生您好:
關於漏水費用負擔應由何人負擔,取決於漏水究為何人造成,建議您委請水電行現場勘察,研判漏水責任歸屬,再行討論應由何人負擔?或負擔比例為何?較有實益.
陳欣佑律師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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