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某商號由A,B,C,D,E個出資100萬而設立,某營業年度終了後,該商號之資產負債表呈現資產2000萬、負債2500萬,則出資者有無責任?若商號係屬合夥或有限公司又有何差異?---謝謝!
A:
一、某商號之負債,該商號若屬合夥,則該負債應依合夥人持股比例,負無限責任,若屬有限公司,則所有股東依公司法規定,以出資額為限負負有限責任,故對於負債,除非另有因由,否則無須負責。
二、來文所指情況,僅係商號當年度之負債,若清償時間仍尚未屆期,一般況則仍由商號逕行慢慢負清償責任,尚未完全清算終結,亦尚無須由合夥人個人出面入例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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