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先生你好
我親戚之前跟人有生意上的往來.後因支票跳票.對方告她詐欺.他又屢屢閃避大陸不回來開庭應訊.導致被通緝在案.
我想請教的是說.他能再回來台灣嗎?
如可以.回來時入境.是否馬上會被收押?
而他又會面臨哪種刑責?
或者哪種情形呢?
該如何作.才能讓一切的傷害減至最低呢?
抱歉問了這麼多...在此先感謝您的解答.....
A:
您好,
1、一入境就會被抓,送到通緝法院,再由法官來決定是交保或收押。
2、普通詐欺是五年以下的罪,會判多重,要視全部案情而定。
3、最少的傷害就是與被害人和解,拿出清償的誠意。法官才有可能輕判或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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