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調解資方都未正面回應,為了維護自身權益
一旦決定要採取訴訟為自己增取自身權益時
請問要花多久時間,金錢,才會有結果(不論好壞)
程序是如何?
打官司我要準備什麼?
一位從未打過官司的勞工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一、訴訟費用:您請求的金額*百分之1.1(第一審如此計算,上訴則在加計二分之一),此部分是提出訴訟者先繳納予法院,如獲勝訴判決,則由對方負擔。
二、律師費用要視您有無需求。
三、訴訟時間,一般一個審級約半年至一年,訴訟標的金額(即請求之金額)如果沒有超過新台幣150萬元,只可以上訴到二審。
四、要準備的資料,要看您勞資糾紛的情形是什麼,如是資遣問題,則要準備被資遣之相關文件,或具體事證。
五、要提出訴訟,要撰擬民事起訴狀,向法院遞狀,並繳納訴訟費用,之後等待法院通知,目前法院實務,通常會有先行調解程序,調解不成立後,則會定期開庭審理。
王銘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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