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民事損害賠償事件,原告將損害的事證以拍攝照片具狀給法官,但被告則否認該照片之真正即照片是原告捏造的,原告則將實體證物用一個小紙箱寄法院遭退回,書記官說退回的理由是『法院只收照片或書狀,其他實體證物法院依法不收』,現在如何辦好呢?
A:
您好:
一般而言,遇到這種情形,可以聲請法院至現場勘驗,再視無後續鑑定實際損害之必要,而聲請法院送鑑定機關鑑定。
王銘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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