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教,請問只由一張a4紙列印xxxx自工裝潢,蓋上xxx工程行(與前項不同名稱)印章的「工程報價確認施工單」,算是契約嗎???
由於,我一直認為它只是一紙「估價單」,簽名前,再三確認且也有寫明「以上報價施工的內容,如有新增更改或是數量增加,仍以現場實際數量及項目計價計算。」才簽名的。
工程中明顯,粗製濫造,隨意施作,甚至有品項是高於市面2倍價格。
也交付過工程款二次,目前剩尾款。被通知驗收,對方並沒出現。到場人員只回應會回報給公司。
就現場看,工程瑕疵嚴重到社區管委表明消防不合格。
口頭與施作業者溝通過很多次,並沒有獲得修繕且被對方要求修繕工時,要加錢。
也因安裝冷氣拆下整個鋁框後,被口頭告知已被丟棄。並沒回復原狀。要求當面點交數量項目,避不見面。
工程中,也有再三要求對方,中止其它未施作工程。
沒被理會,仍然施作,一大片有倒塌堪慮的玻璃(只用膠黏壁面上的玄關玻璃。)
由於現在,對方只電話催收尾款,無任何改善工程的動作。來信皆推責是業主推拖驗收要訴諸法律。
請問,如此明顯惡意,我該如何自保呢??
A:
[quote:3ea8fa6f86="mello"]律師您好:
想請教,請問只由一張a4紙列印xxxx自工裝潢,蓋上xxx工程行(與前項不同名稱)印章的「工程報價確認施工單」,算是契約嗎???
由於,我一直認為它只是一紙「估價單」,簽名前,再三確認且也有寫明「以上報價施工的內容,如有新增更改或是數量增加,仍以現場實際數量及項目計價計算。」才簽名的。
工程中明顯,粗製濫造,隨意施作,甚至有品項是高於市面2倍價格。
也交付過工程款二次,目前剩尾款。被通知驗收,對方並沒出現。到場人員只回應會回報給公司。
就現場看,工程瑕疵嚴重到社區管委表明消防不合格。
口頭與施作業者溝通過很多次,並沒有獲得修繕且被對方要求修繕工時,要加錢。
也因安裝冷氣拆下整個鋁框後,被口頭告知已被丟棄。並沒回復原狀。要求當面點交數量項目,避不見面。
工程中,也有再三要求對方,中止其它未施作工程。
沒被理會,仍然施作,一大片有倒塌堪慮的玻璃(只用膠黏壁面上的玄關玻璃。)
由於現在,對方只電話催收尾款,無任何改善工程的動作。來信皆推責是業主推拖驗收要訴諸法律。
請問,如此明顯惡意,我該如何自保呢??[/quote:3ea8fa6f86]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依您所述合約內容,您與該施工者間應是成立一承攬契約關係,由於民法上就承攬並無規定一定要簽立書面契
約才能生效,是以您所提的「工程報價確認施工單」暨您已給付2次工程款,法律上恐會認為承攬契約已經成
立生效
二.民法第492條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
之瑕疵。依您所述,施工粗製濫造,應可視為瑕疵(請拍照存證),您可檢附相片並寄發存證信函給施工者,要求
修補瑕疵或解約.減少報酬或請求損害賠償(民法第493-495條)
以上建議 謹供參考. 如有後續問題 敬請不吝洽詢!
明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劉君豪律師03-337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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