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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購買筆電,硬碟壞掉。

購買筆電,硬碟壞掉。


郭OO 發問於 2010-04-19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你好,
我在資訊店購買一台筆記型電腦,
但是,過幾天發現,會當機,
怪怪的,送去華碩看,他說硬碟有問題,
我想請問各位,不知道,可以要求換新嗎?

因為他說要幫我換零件,
我又很怕她幫我換一個 "良品",
電腦買了還沒一個禮拜,
他就給我出錯,
我可以主張甚麼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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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達傑

律師

A:  您好:
建議您找一下買筆記型電腦時,所附的保固契約,參考其中的保固條款。通常只要你不是買單一組件再自行組裝的話,應該都會有保固契約。如果保固契約裡有特別約定的話,除非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否則,應該要先參考契約內文的約定。
如果真的找不到契約,或是真的沒有契約的話,也可以參考民法第359條或227條規定,主張你想要解除契約,逼使出賣人更換新品給你。
另外,店家就更換的硬碟部分,也應該有新品的證明(或保固卡),只要核對更換後的硬碟及保固卡上的序號正確無誤,應該就可以避免被更換成「非新品」而不自知的情況。


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第227:「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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