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房東寄存證信函要我自到存證即日起搬遷
原因為積欠3個月房租
但之前有給2個月的押金
相抵之下,實際欠款1個月
請問:
該如何回應這封存證信函以保證自己的權益?
房租我還是有給,只是時間會拖、電話也解釋了不知該何?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積欠租金達兩各月,房東是可以主張終止租約的,司法實務判決上也有認為可以用押租金抵扣房租,因此建議還是要回函說明。而說明內容主要是說明積欠房租經扣抵押租金後僅欠一個月房租,並說明自身之難處及之後會如實付款之情形。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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