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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契約是否一定要有書面嗎?

契約是否一定要有書面嗎?


李OO 發問於 2009-01-06 | 台北 | 其他

Q: 律師您好~


請問
1.契約是否一定要有書面?
2.契約書通常所具有的功能為何?
3.如果有兩個人口頭上達成協議,沒有寫契約,其中一方突然不履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嗎?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2627
張仁興

律師

大華聯合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1.除了部份契約法律有特別規定需要書面(例如不動產買賣移轉)
一般是不需要書面
只要當事人對於契約主要(必要)之點達成一致
契約就會成立
2.訂定書面契約
主要是能夠把雙方合意的內容
白紙黑字記載下來
契約內容要詳細記載雙方的權利義務
雙方就可以憑此記載履約及判斷是否有何方債務不履行及效果如何
3.雙方口頭達成協議(意思一致)
契約就成立
一方不履約
他方可以要求履行契約
但是
是否能證明雙方所約定的內容為何
此為最重要的重點(一方可能抗辯雙方並無達成合意)
此時可以經由一些直接證據:例如人證證明雙方合意
間接證據:例如對方曾經履約、或為履約的準備等(請詳細回想)
來證明雙方確實達成契約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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