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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支付前期第四台收視費用


可O 發問於 2006-06-22 | |

Q: 大律師你好~
想請教以下問題:
目前本人承租一戶公寓,前幾天收到第四台業者詢問是否私接第四台進而要跟我收取費用......本人並未私接第四台,我轉告應該是前任房客的行為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誤會~業者執意跟我催討之前的收視費用.......
我想請問在不知情下收看,我跟業者也無合約關係是否仍需繳納所謂的收視費,我覺得蠻委屈的.....為何之前從未收到業者繳費或其他服務通知?而就得接受今天的催討!!
非常希望律師能給予指教與答覆,謝謝~

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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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看第四台應付費是常識,您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視,除非是房東所提供,不然這樣的說法在法律上成立的機會不高。而您收視未支付費用,屬於不當得利的情形,本應給付相關費用,其計算,個人認為應自你承租開始計算,至於前手的費用,與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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