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林律師好:
先謝謝您昨日的回覆。
另外想問您
她們之前口頭答應會將工程做到33萬5千元的進度在離開
期限是10/16-10/17止
但是前天已把工具搬走&家當也都搬走了且 接連兩日也未有進度跟施作
我有拍照存證(施工進度、工具撤走、家當的照片..)
這樣就可以了嗎?
另我想要她們付我租金跟水電瓦斯錢 我站的住腳嗎?
還有之前對方有email施工圖給我,但事後卻不認帳,不照著圖施作
我可以主張要求她們一定要照著圖施作嗎? email紀錄可以當做證據嗎?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覆。
A:
您好:
您除了拍照存證外,也建議您嘗試寄發存證信函,看他收不收。
租金跟水電瓦斯費,應該跟你們簽訂的承攬合約無關,所以這部分可能無法對他主張哦。
電子郵件的資料事可以做為證據的,所以如果您還是堅持要請求他履行契約,那您就必須拿出這張設計圖出來主張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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