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
我朋友幫同事做信貸保證人
由於該債權人已經死亡,但尚有20多萬的款項未清償
請問:
1. 保證人是否有權要求銀行提供當時簽訂的契約,並帶走COPY本?
2. 保證人是否有權要求銀行提供債權人所以在此銀行的欠款總金額?
3. 由於債權人尚有房子在進行法拍階段(已經流二次標了),保證人是否有權要求銀行告知法拍金額?
4. 上述問題中如果銀行都不願意提供是否有觸犯什麼樣的法規條文嗎?
謝謝您的回答
A:
茲就所詢問題回覆如后:
1. 保證人是否有權要求銀行提供當時簽訂的契約,並帶走COPY本。
是的,因為保證人是契約當事人所以可以要求銀行提供契約影本。
2. 保證人是否有權要求銀行提供債權人所以在此銀行的欠款總金額。
是的,因為保證人需負保證之責,所以可要求銀行提供債權人欠款總金額。
3. 由於債權人尚有房子在進行法拍階段(已經流二次標了),保證人是否有權要求銀行告知法拍金額。
保證人可自行去法院查詢,銀行不一定會告訴保證人。
4. 上述問題中如果銀行都不願意提供是否有觸犯什麼樣的法規條文嗎?
第一點若銀行不提供會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至於第2.3不回答,並無違反何法規,但是銀行不會不告訴保證人欠款總金額,因為常理判斷銀行會要求保證人負清償責任所以並不會隱瞞欠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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