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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購買中古屋糾紛續問

購買中古屋糾紛續問


cOO 發問於 2008-09-10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請問:
我們是否可提起詐欺及精神賠償,以及已貸款即已支付價金之利息賠償?


感謝萬分!

瀏覽人數:1771
張仁興

律師

大華聯合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1.刑事詐欺必須自始就具有詐欺故意
例如:
其自始即明知房屋嚴重傾斜
但在簽約之時故意未告知(消極不告知)
甚至更在等處更載明並無房屋傾斜等瑕疵(積極告知虛偽事實)
致令買方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
此應看事實狀況來看是否有構成詐欺嫌疑
2.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原則上為財產上所受到的損害
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都包括
另外若因債務不履行造成侵害身體"健康"名譽"信用等且法院認情節重大
亦可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民法第227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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