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與朋友有一借貸關係,於94年間立下憑據
也於94及95年間多次匯款 ,表示借款還款誠意
但是她卻在同事及客戶間散播本人向她借款及借款不還等言論
造成本人在同事面前無法立足(羞愧及信用被質疑)
及客戶間業務無法推動(羞愧及信用被質疑)
96年5月雙方協調和解,借款已依協調陸續還款中
請問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
A:
[quote:2b06dff239="janny"]律師大人您好:
請問我與朋友有一借貸關係,於94年間立下憑據,也於94及95年間多次匯款 ,表示借款還款誠意
但是她卻在同事間及客戶間散播本人向她借款情事及借款不還...等等言論,造成本人在同事面前無法立足(羞愧及信用被質疑)及客戶間業務無法推動(羞愧及信用被質疑),96年5月雙方以協調和解,借款以依協調陸續還款中,請問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quote:2b06dff239]
您好,
欠債還錢,固然天經地義,但債務人之人格尊嚴亦須兼顧,以下,提供幾個方法供你參考:
1.再次與對方懇談
債主最在意的是債務人準時還款,如你皆能表示誠意,如期償還,為了維持清償(和解)協議,建議再次與對方
懇談,勸其日後勿對外放話,否則影響債務人信用,工作收入,間接影響對債主之還款.
2.於和解協議中,加上保密條款,違者,以定額違約金罰之.
3.倘對方仍不能收斂.建議發存證信函為最後通牒(告以事涉誹謗,若不終止,將追究法律責任)或聲請鄉鎮調
解.
4.以上,敬供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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