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與國外公司簽訂產學合作計畫,規定需簽訂合約書,合約書需有合作公司之用印(即公司大小章),但因此公司屬國外公司,只有負責人簽名。請問這樣的合約成立嗎?國外公司皆不用公司大小章或鋼印嗎?如果想要更進一步的佐證資料,請問可以跟國外公司索取什麼樣的資料呢?謝謝。
律師您好:日本的民事再生法中的「民事再生」,中文應如何翻譯?台灣有等同的法律規定嗎?謝謝!
我們是家貿易商,當初下訂單給越南台商(家族企業),其老闆常大陸.越南.泰國.臺灣飛往,所以當初很難簽回訂單,有email書信往來,故我們最後就找到他高雄辦事處人員簽回(用傳真方式,但來無對方來電顯示在回傳訂單上),據說是親戚如今他悔約,辯稱該員不是他的員工,訂單無效,讓敝司蒙受損...
如本公司與日本簽訂合約,契約內準據法可否將兩國法律並列(如載明有發生爭端以臺灣及日本兩國法律為判斷之準據法);又如若未載明,依我國涉外民事法(第二十條:當事人無明示之意思或其明示之意思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無效時,依關係最切之法律)似以被告所在地為其準據法,此時,倘若係本公司被告,是...
您好 我們公司在東南亞 和一家台灣公司接了一個工程案 ( 施工地在東南亞) 他要求我們去申請境外公司和他的境外公司簽約 ( 而不用他台灣或東南亞的公司) 理由是要省稅 結果工程做了一半 他不付款 由於是境外合約 施工地點是在東南亞 但當地法庭不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