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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律師-古旻書(113-114榮譽律師)

古旻書(113-114榮譽律師)

  • 事務所: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
  • 地區:
    桃園,新竹,新竹
  • 電話:
    (03)6688-103
  • 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十五街11號5樓
  • 簡介:
    古旻書律師,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資訊工程學士,現為新竹地區執業律師。
  • 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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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無契約、不歡而散勞工局檢舉

1.我開一間分店給朋友投資30% (無簽合夥契約)我自己出資70% ,那間店給朋友經營(每月有給薪資)但是店都是由他們管理、要休假都能自己決定這樣算員工嗎?2.後來因為他們想退夥,叫我們簽退夥合約想拿回30% 、但我們覺得不合理沒有簽(拿不到錢後)他們去勞工局說我們欠薪、沒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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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 記點處分 記點扣獎金

請問公司規定一些相關規章如有違規者會進行記點處分,我們公司是以底薪加件數獎金的方式發放,公司會定期抽查員工行車記錄器,如果員工有發生車故或者道路上的違規、除了要求員工停駛另外還會記點處分,每1點是員工送貨件數的30件,車故只要司機有部分責任都是一次記9點,薪資單上並不會列出,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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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離職員工的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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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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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被強制換成錢

本人於物業管理公司(有限公司)任職(非保全人員),在入職時與公司簽訂之勞務契約,關於特別休假日有載明以下條款:「考量案場特性,同意以支領未休假代金方式辦理。」想請問這樣的條款是否違反現行勞基法規定,公司之主張是否符合勞基法第38條第二款之急迫需求。感謝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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