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夥人(乙方)在店家隔壁開相同類型店面,可否提起危害店家利益賠償以及解除合約PS:合夥人(乙方)當初跟負責人(甲方)簽訂的只是股份分紅,並無實權以及店面設備擁有權利謝謝
公司任職合約載明,未滿三個月離職需全額返還教育訓練費用,若任期未滿三年得請求返還在職期間全數費用及「懲罰性違約金300,000元請問公司有無違反勞基法,若我已簽名,此合約是否有效呢? 煩請回覆,感謝。
公司為商行行號營運本人為負責人營運八年屬人力派遣業銀行有企業貸款、紓困、個人信貸上有合約廠商違約賠款一個月費用下有積欠員工薪資破百萬若倒閉或歇業負責人須負擔什麼責任跟賠償問題若跟所有員工申請勞資調解若提出相關依據證明員工是否可申請失業補助三個月到半年若相關依序執行是否有民事、刑事...
請問大陸分公司員工要外派來台灣總公司上班,請問也需要幫他們投任何保險嗎?或是什麼社保還是五險一金那個?需要辦理任何作業嗎?
跟第一次交易的廠商訂購產品,有收到報價單,也蓋章回傳,匯款後隔天,廠商說價格打錯,要求補足金額,但也尚未收到貨品,可以拒絕匯款叫廠商出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