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資向各部門主管寄送所屬部門下各員工的薪資明細,讓主管各別自行寄送給各員工,請問這個行為交由部門其中一個員工代為寄送薪資明細給其他同事是否有違反個資法疑慮呢?假如主管指派某人負責發送薪資明細而讓某些同事感覺被侵犯隱私,未來某人是否因為是主管指派而無法被究責呢?
您好,想請問公司徵才廣告上說有享有勞健保但公司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偷幫我投保"職業工會"並且勞健保及入會費都是由我支付,這樣可以嗎?
本薪29000全勤獎金1000業績獎金3000請問加班費是按29000平均還是33000?
想請問輪班制的,工作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緊急急迫性工作,雇主應另調配休息時間,我工作0800-1600,八小時,只有中間吃飯時休息30分鐘,我怎麼想我都覺得我的另外30分鐘被吃掉了?謝謝。
目前任職某製造業,所屬的部門場課加班前會提供加班申請單並請員工填寫加班時數及是否換休,但只要勾選換休基本上都會被拒絕,只能換加班費,但其他場課都可以正常選擇換休與否,有聽說可以跟工會代表討論但是工會代表剛好都是我們的直接主管(組長),而根據勞基法32-1條內提到的雇主好像就是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