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美甲店助理,合約底薪8000,抽成3成,月休5天、無勞保健保,上班時間10:30-20:00,常常需要下班再留下來練習,需做滿兩年,未達兩年賠償10萬,想請問這樣離職一定要賠10萬嗎?沒符合勞基法的地方能檢舉嗎?還是能上法院減免金額、當初說的很好聽都會教,也只有老師沒客人才有...
公司已拿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但因沒有債務人(負責人)的「身份證字號」,故無法查調所得、財產資料,請問要怎麼取得負責人的身份證字號?謝謝
老闆表示店內金額短少4000元,沒有看店內監視器也無法明確說明是因為何種原因導致金錢短少缺失,即要求當班同仁一起賠償損失,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賣了一台機車給未滿18的學生,請問需要跟對方留下什麼資料或證件或簽什麼契約,確保我然後的法律上保障
您好,請問新制特休規範,我公司是以週年制發給。倘若我於2016/9/1到職,2018/9/1起可休滿兩年之10日特休至2019/9/1,但我計畫於2019/7/15離職,請問離職日公司是否該按比例給2018/9/1-2019/7/15的特休天數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