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呈於八月初送出,上面的離職日期預計最晚至九月三十日,如果提前於八月底完成交接,是否可以和公司商量提前離職?會不會產生勞資糾紛?以下是辭呈文字部分:"預計最終工作日最晚至九月三十日,交接若順利,公司可以提前告知離職日調整。"
請問謀職假一定給資方請假證明(如果資方沒有特別詢問,是勞工方以口頭請假的方式說明。)另外,如果勞方已經找到工作了,那在預告期間內的每7日,有2日外出找工作的權利是否還可以繼續執行呢?
你好想請問 我司有一位新進員工.到職滿一星期就離職說有報名上課 忘記上課日期了 所以就做到今天8/6離職隔日就要求開立在職證明(雇用證明)說職訓局上課要用的說要證明有在貴司工作過我們是有在報導看過 這個可以申請然後可領錢(不清楚 但有耳聞)今日也有電話詢問他 是早知情要申請這項資...
您好!目前公司將開始販售寢具, 販售之枕頭皆有密封包裝來確保衛生安全。若是顧客拆封使用後, 有鑑於產品的衛生疑慮(會沾染到體液), 該商品可能無法再販售。請問是否可以以枕頭為個人衛生用品拒絕顧客的退貨申請呢?詢問消保官, 消保官也表示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謝謝!
因為從事的行業是有限公司的服務業,剛上班的時候就會一直被警告,要離職要提早說,可是是新人才剛進去上班沒多久,每天都被講這種話還有有時候做錯事的時候,還被罵是眼睛有問題還是腦袋有問題,下班了還是一直LINE罵人,導致現在上班都會很害怕,聽到LINE的聲音也會恐懼,請問律師這樣算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