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班別是8-12、16-20,只要是上到這個班別的公司都會以工作量的多寡,來決定是否要砍班假設今日下午工作量較少,原本要上16-20的班,就會被通知不必來上班但卻叫員工用特休來抵掉這四小時未上的時數1.想問雇主是可以利用員工特休來抵掉砍班的時數嗎?另外2.休颱風假,雇主卻叫員...
我是雇主,日前因工讀生就職滿三個月以上未滿半年,提出當日離職訴求。當初是介紹引進所以未簽署合約,請問沒有在提前預告日離職是否合法?雇主是否能提出求償?
網拍一組12色商品,標價是單價,請客人下單需數量12,但客人下單數量1,我們發貨錯誤還是發了一組12色商品。價值$5496。客人僅付款$458。販售的商品屬於化妝品衛生用品,跟客人了解後發現客人已經全數開封使用過,但客人還是堅持退貨並不支付其他費用。請問有任何法律可以保障賣家嗎?
請問員工無故曠職,無理由達三天,是否可依勞基法予以解聘並無需支付資遣費?員工向公司之私人借款並簽定同意書(於次月薪資扣抵),有抵觸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嗎?
公司向銀行借錢,3位合夥人為連帶擔保人,因公司倒閉,欠款未清還,銀行提告,假扣押房屋進行法拍,所以我清還欠款,其它二位連帶保證人透過什麽法律管道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