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入職幫員工加保,但員工告知已有漁保不加保。過一個月員工上班途中出車禍,目前已請假10個月,現在突然要公司要求賠償薪資及醫療費。但我們無法判定這是否為通勤職災,這要怎麼處理?
請問如果公司以新進員工教育訓練為由,強迫員工於上班時間讀金剛經並分享心得,上課日不准員工請假,請問是否有違法?謝謝
製造業 -有限公司您好,我是106年11/1 到職,今年111年3/6 離職,公司是採用歷年制算特休,年資已超過四年,於今年1月時請休一天,且106年~110年底都已結清特休,請問離職前特休剩幾天 ,是否還剩14-1=13天呢? 這樣算是否正確?盼覆,謝謝
離職後被公司扣一筆教育訓練課程費用,確實有去上課但是無簽署任何合約,公司也未曾提醒任何需任滿期限相關事項,於離職後扣薪完才電話告知該事情。音無簽署任何契約合約,是否應該由公司負擔該費用?
你好律師我本身是在百貨美食街工作的,然後剛好疫情原因遇到徹櫃非自願離職然後我們店裡都是算計時工時的這樣可以要求遣散費嗎?2月的時候也遇到老闆娘兒子同學確診導致我們有跟她們接觸被通知一起篩檢然後休息了一個多禮拜後復工兩天就聽他們說申請徹櫃通過做完228連假就徹櫃沒工作了這個老闆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