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有與人合夥投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為2人股東共同經營,有草擬合夥契約
1.請問有律師可以協助,公証合夥契約嗎?
2.或者協助檢視合夥契約是否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
謝謝
A:
您好,
所謂「公證」,是指公證人針對法律行為(例如:買賣、租賃、贈與等)或私權事實(例如:房屋漏水、網頁內容等)作成公證書,證明該行為之作成或事實之存在。
這部分要找公證人,非律師服務範圍。我國公證人分為法院公證人及民間公證人,兩者公證之效力、收費均相同。公證費用均為法定,應依公證法所規定之「公證費用標準表」收取。不論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均應依此標準表為費用收取。可洽詢各地方法院。
因為合夥關係中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合夥契約有許多細節需要考量,務必詳細明定以免日後困擾。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分析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3602-2825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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