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的公司是美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我於112/01/13~113/01/13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期滿後復職。由於丈夫在美國工作,故向主管提出復職後申請調至美國辦公室之請求。在主管請示上級主管和人資後,表示如要調至美國,薪資上必須調整,以符合美國薪資標準。但由於目...
去年12月我進入一家新創公司,當初是以工讀生的身份進去,面試時談好前三個月是試用期,通過了會幫我轉正。進去後卻發現什麼資料都沒有填,打卡也只是在excel上打上下班時間,幾天後我詢問主管勞健保的問題,他回答「前面三個月是試用期,沒有勞健保」。而在我詢問後主管對我的態度變得異常的差...
律師 您好 :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108年3月11日到職,假設112年2月10日提離職,30天的預告期,112年3月12號(禮拜日)為離職日,是否合於勞基法預告期規定?及是否能拿到滿4年的特休14天?
因手關節炎,向公司申請一個月停薪留職(12月份),1月份復職公司於1月份發放福利獎金及尾牙摸彩都無法參予,這樣合理嗎?
我於111.06.07.到任現職,也已通過三個月試用期,成為正式正職員工。但,現因為私人經濟考量,向雇主方提出自願“正職轉工時”的請求,請問此舉是否有違反勞基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