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朋友三人合夥開店各投資25萬 一年後因疫情及爭吵 其中一人想退出 因疫情關係 目前共虧損6萬(每人2萬)由退出人計算出來 但他堅持要拿回17至20萬 請問合理嗎? (目前完全沒有盈餘還負債剩餘2人我們會持續經營)
我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我們與原物料供應商一直以來都是下訂單出貨後月結貨款.但供應商今天傳來前面幾個月已下訂蓋章回傳但未出的訂單要求全面漲價否則不出貨.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我們店是三位股東經營的美髮沙龍!(我、a、b)因跟b的理念與相處不融洽,像是開會討論事項,不願意投票表決,這樣意見不合,事情無法決定很難繼續合作。我跟a希望在原本地點繼續經營!但b不願意以退股方式離開,只願意解散方式收場!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這樣的情況呢?對b進行提告嗎?要用哪...
您好,合夥開店因疫情關係每天在虧損,如今合夥人(朋友乙方)不要繼續經營,但之前又甲乙二方沒有白紙黑字簽訂合約,乙方要求當初購買器材設備費用及投資股本退還,不然就變賣設備,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有什麼方式可以取得平衡
您好,想詢問,當初成立公司之後遇到疫情申請了紓困貸款,但後期公司一樣經營不善想申請倒閉,但這樣需要立刻清償所有向銀行申請的紓困貸款嗎?不能夠就持續按期償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