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補教業從業人員,在行業別的項目裡面我沒辦法輸入,不知道在這裡打可不可以我的疑問是針對即將到來的勞工節,老闆說因為我們是老師,所以不放勞工節請問這合理嗎?我們詢問的原因是,我們即使是老師,我們實際上就是一種服務業,投保別也是勞保那為什麼我們不能放勞工節,並且我們其實也只是...
老闆最近常用扣押薪水的方式逼我上班有時遲到一下有跟老闆告知卻還是扣押我的薪水我不是月月薪領錢而是三日領錢我想知道老闆因為員工常常遲到是否可以私自扣押薪水直到員工肯出勤為止
我在貨運公司上班 客戶買了手機商品以及行動電源等商品,都是貨到付款,確實是我的疏忽導致送過去的是手機商品需代收四千多,而我與客戶收了七百多客戶簽收了七百多的簽收單,但是行動電源的商品客戶明知道送錯我們多次請對方補差額,但是對方沒打算補,請問這樣走民事應該是如何呢?
請問:2月15跟公司說離職...19-22-23-24-25-26請6天特休...及請事假3月1-2-3-4-5-事假..這樣剛好滿20天預告離值日...這樣可以ㄇ..年資1年半...謝謝妳
律師 您好:自己本身是創作設計人,兩年前在先前公司有創作屬於自己的的作品,在市面上仍有我的作品流通,但離職後,仍繼續創作原本該作品的角色及公開分享在部落格上。有些人氣後,開始繪製新的劇情及相關周邊商品販賣,之後被先前公司警告不得有販賣行為請問這樣會涉及到哪些法律等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