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6年一月28日滿六十五歲,公司要我改上半天班領半薪,我不同意我請公司資遣我,年資六年兩個月,如被資遣可再申領領失業給付嗎﹖若是一般無撫養親屬非低收入戶可領幾個月失業給付﹖
任職公司原預計在11月底搬遷,因公司薪水常遲發,且交通問題無法配合,故當時雙方同意公司以遣散的方式做到11月底讓我離職(僅口頭做出結論)結果近日董事會開完,搬遷的事變成保留公司開始反悔遣散的事(說離職可以,但不付遣散費),想請問關於口頭告知時的效力
公司虧損要結束, 如無法依規定全額支付遣散費, 減少一些是否可以? 另請問遣散費是工作一年給一個月還是給兩個月?謝謝 !
您好,我公司是每月5號發底薪20號發獎金,至從3個月前每個月都會延發,請問身為員工因該如何做呢??感謝您?
經理在公司工作10年. 這幾年於工作上管理上大幅退步. 實務上已有業務成交案這3年每年公司虧損現金3萬元(還沒加上人事薪資營運費用). 他自己數次提出不想做主管. 在業務工作與工程事務都未思考公司營運成本而發生接單虧損. 呈現出新人可取代完成老人的工作. 公司考量經理早期對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