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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讀生扣薪標準


易O 發問於 2018-06-10 | 台北 | 服務業

Q: 之前查看過勞基法關於工讀生薪資部分是實作實領
但是公司有個規定是曠職要扣全日薪
我們有收銀的部分,公司規定是少錢要賠多的錢也不會給我們
遲到的部分也有查過是扣時薪去除1分鐘多少錢
但公司規定遲到3次不扣薪第四次扣半日薪,依此類推8次全日薪,都不管多久
問題一:曠職要倒扣薪水嗎?
問題二:收銀的部分
問題三:遲到多扣薪方法
問題四:勞基法中有所謂的如公司另有規定且依照公司規定的條款嗎,如果有當公司規定和勞基法相牴觸的時候該如何保障工讀生的勸益

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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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因此雙方雖可約定扣薪,但不能直接從薪資裡扣除(但曠職未上班,當日薪資本即無須給付,不算扣薪)

雇主若欲要請求違金或賠償,不能從工資中扣除,只能另外向員工請求,或尋法律途徑

A:  易先生/小姐您好 所詢問題回復如下

一、曠職要倒扣薪水部分
若您是原屬正常出勤日而未依照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或性平法等假別規定請假時,不發當日工資;至於曠職是否確有倒扣工資之情形,得請事業單位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協助確認。

二、收銀的部分
有少錢多賠的情形,若公司是直接從工資扣除,則違反勞基法第26條預扣工資之規定;然大多數的狀況都是人資單位要求您付現金,因此您只需確認短少金額給付即可,至於少錢情形勞資分攤比例的問題,屬公司內部約定。

三、遲到多扣薪部分
若確實有遲到未依分鐘數計算,而有超出法令扣除工資之部分,可透過法律途徑維護您的權益。

四、權益保障部分
公司規定是否違法,建議您得以向事業單位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協助確認,以維護您的權利。

希望回復能協助到您。

竑德法律事務所
王翼升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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