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想請問我四個月於前往禮服店聽業務介紹,當下心動想訂製一套禮服總金額三萬多元,且付了二萬元訂金。至今都還沒有開始量身、討論任何其他細節,但最近發現不需要那套禮服了,請問是可以要求店家退回全部的訂金嗎?另外當初付訂金後,業務有給我一張寫價錢的手寫單,但是上面客戶確認簽名的部分...
本身是經營宅配甜點工作室,遇到以下情況想詢問 顧客下單已付款,出貨都有告知1-2天會到貨,但是出貨後卻失聯無法取得聯繫,導致商品配送延誤,造成商品配送時已超過保存期限 假如1.顧客最後有順利收貨,但是商品已經無法食用2.顧客無法收貨,商品退回,但無法再次販售的損失這邊是可以單方面...
現在的公司預計今年年底要解散,但明年準備開新的公司,舊公司的統一編號可以沿用嗎?還是需要重新申請呢?
請問律師,有限公司的股東兼具經理身份之人可以提告損害公司的人刑事罪狀嗎?如背信 毀損 等刑事罪。又股東該如何向法院或地檢提告負責人長期違反公司法等侵權行為?以恢復股東應有之權益。強制罪是否也可告?謝謝
您好~想請問一下,公司宣告兩個月後倒閉,若在這兩個月期間有找到新工作是否能辦理提前離職並照樣領取資遣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