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與國外廠商合作時,國外廠商的合約都會約定以其當地國法律為準據法及以當地國法院管轄。如要求以我國法為準據法或以我國法院為管轄法院,大多不被接受。如果堅持我國法律及我國法院,大概很難進行合作。如基於公正性,或許可指定第三國法院管轄或仲裁。但仍需約定準據法,對於外國法律自然是不熟...
您好 想請問客人在實體店面下訂了快4萬的東西。我當初要求要付3成訂金。但因她身上錢不夠所以只付了5千元。已經放了快一個月了!這中間我一個禮拜打給對方一次,問他什麼時間方便出貨幫他送過去,一直拖延說下禮拜~限在一個月快去了!打他手機都不接電話 也不回電~~~但因那組沙發~很熱賣~...
您好:想請教一下,我和甲方合夥經營開一家店,由於甲方不願意清算,現在我與甲方合議以一筆金額(含經營期間所有負債)將股份轉讓賣於甲方,但因帳務長期不清楚,甲方又常常口頭提起要追溯前帳,藉故要求我補錢,請問轉讓時合約該如何註明,才能避免甲方於轉讓後,藉故因合夥期間前帳問題一直和我糾纏...
家裡是開公司,因有財物的困難,所以找了人入股,公司負責人不是我,但合約書上簽名的負責人是簽我的名字,請問這合夥契約書具有法律效益嗎?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將店面頂讓給一位當時一同創業的夥伴,但因他手上現金不足,所以讓他尾款用分期的方式付清,且也有打合約跟本票,但根據確實付款的日期對方已遲繳三個月,到了當時的店面詢問也遭到對方以無賴態度、惡質口氣、擺爛態度,拒付當時你情我願白紙黑字所列合約,我不甘願我們辛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