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賴的網拍群組下一個標後來我覺得不需要了想棄標而且賣家也還沒下單訂貨她卻說要去警察局備案以刑法第335條間接損害財產告我請問我有犯任何法嗎
A、B交易初期簽訂合約,合約一式兩份,B方已經簽名蓋章,交由A方回簽,但A方遲遲沒有回簽另一份正本給B方,該合約是否成立有效呢?
您好:本人於2015/4/20在前公司報到,12月底提辭職,公司要我待到一月底再離職,離職日為2016/02/01。該職位為業務專員,一月時,毛利目標完成了120%,應有3萬多的獎金。今日才被告知,由於1/31毛利做了轉換,變成完成率只有98%,獎金剩不到一萬。請問我能夠上勞工局...
主管在資遣我4個月後.因有人離職.想找我回任原工作.但因當初是用第5條不適任為由資遣的.人事主管說因法規規定.如果是用第5條不適任的原因資遣要2年後才能回任!請問真的有這個法規的規定嗎?還是他想逃避甚麼規定才這麼說的?請幫忙解惑!謝謝!
我與二房東東剛簽約好已經入住了2星期 因二房東在1.2樓做生意我承租3.4樓合約上簽定他開多久我就可以住多久因握我們是一個家庭入住 因前些日子有警察來2次找我先生到警局說明一些事而大房東知道後並請二房東要求我們在月底前搬離!現在我是否求賠賞?當初付了一個月押金和當月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