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一下..我在5 月初的時候被公司資遣.原因是公司被併購.而當時也收到了一張薪資欠撥証明單.公司是說12月會發資遣費..但我擔心不會如期發..(因那公司很擺爛)請問一下薪資欠撥証明單在法律上是否有規定多久時效以內申訴才具有法律責任呢??我怕我跟我們以前同事會被公...
敬啟者:我看了許多文章,但都無人能明確指出[一般善良的網拍買家]是否一定要遵守消保法規定的七天鑑賞期。依據消保法第 19 條,「郵購買賣」的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根據消保法第 2 條第 10...
律師您好:本公司於94年2月進機台(中古機台),因現場電力關係,導致驗收交期延誤,但賣方一直催促驗收且是股東,所以基於信任先驗收且已簽收,但事後機台始終不順,且與之前賣方口頭告知不符,那是否可寫存證信函告知對方?有何效益嗎?感謝!
我們公司收到貨款支票 NT$17,000 於9月30日到期, 但被對方公司跳票, 若要保障權益收到貨款, 該如何處理, 請告知步驟. 又貨款金額不是很大, 擔心走法律訴訟方式會產生很多的費用, 是否有其他方法? 若對方公司有清算結束公司的傾向, 我們又該如何確認我們的債權?
律師您好:本人擔任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長與股東,任職期間未支領薪水,也未簽署任何競業條款或保密合約,由於公司經營不善(公司負債),本人以存證信函會知股東後辦理公司停業,股東不同意將公司辦理解散,本人於公司未解散的狀況下,本人於相同性質公司任職有何種法律風險?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