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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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廣告關鍵字 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4條(現行第25條)之侵害行為

使用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廣告關鍵字 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4條(現行第25條)之侵害行為

A為「幸福家庭」商標之所有權人,該商標經A費心經營行銷,已成為消費者喜愛的著名商標。A某日於Google上鍵入「幸福家庭」為搜尋關鍵字,發現G搜尋引擎公司竟將其所註冊之商標作為關鍵字廣告,販售予具有競爭關係的C及D公司。1.G公司之行為並不構成行使商標,至使消費者混淆誤認之侵害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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