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攻防上訴審指南
刑事上訴審包括「事實審」的第二審及「法律審」的第三審。除當事人即被告、檢察官及自訴人有權提起上訴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配偶也有權為被告利益提起。但被告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或某些特定犯罪,不可以上訴到第三審。上訴審採合議制,二審高等法院由三位法官組成,三審最高法院由五位.......
詳細閱讀11 9月
當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被害人提出自訴,刑事被告即進入法院第一審程序。案件一旦進入法院,被告與檢察官同屬訴訟當事人。理論上,雙方地位平等地展開攻防。被告遭起訴並非「世界末日」,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證據主要分為「人證」及「物證」。.......
詳細閱讀04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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