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店面旁邊一台無牌廢棄汽車站用停車格一兩年,請求縣政府清除無效,因其繡蝕嚴重並孜生蚊蠅,造成店面餐飲生意不佳,是否可以請求車主賠償?
律師
A:
您好:
如果找得到車主,當然可以要求車主將車拖走。但如果想要要求店面餐飲生意不佳之損害,在訴訟上,還必須提出可以證明生意不佳與對方棄車的行為2者間,確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的具體事證,才有可能求償成功。
另外,雖然不知為何您向縣府請求清除無效?但一般而言,有牌廢車,可以報請警察機關處理;而無牌廢車,則可報請地方環保機關處理,應無疑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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