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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傳票的疑問


小O 發問於 2008-06-15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一張法院的刑事(詐欺案)被告傳票
今天收到的是第一張,上面就有註記(抗傳即拘)


請問:
1、這代表什麼意思?因上月初有收到基隆警察局給我的通知書,可是我因為要上班所以有跟他請假到月底(因本人在台南)
2、這幾天就要開庭了,要準備交保金嗎?或者是會收押呢?(因如果會的話要這一兩天把工作上的事處理好就準備要去開庭了)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3943

A:  您好:
一、傳票上註記抗傳即拘,是其格式化之記載,不用太擔心。如果有正當理由,還是可以請假,請求檢察官另行傳喚。
二、所詢問內容,似乎是在偵查階段,您應該回想到底是什麼情形的案件。如果只是一般輕微的刑事案件,而非重大案件,原則上不符羈押要件是不會被收押的。其認,一般小案件的保釋金,約在數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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