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 1、若要告對方詐欺罪或侵占罪,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2、詐欺事實在一年前就發生,我現在對對方提出告訴可行嗎?是否有6個月的時間限制?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潁學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您的二個問題其實一樣, 詐欺、侵佔都不是告訴乃論罪,所以沒有告訴期間六個月的限制,即使詐欺事實在一年前發生, 只要您有證據可證明,現在仍可提告。 以上回覆供您參考,謝謝! [quote:ec3dd01ef0="葉懷民"]律師您好~ 請問: 1、若要告對方詐欺罪或侵占罪,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2、詐欺事實在一年前就發生,我現在對對方提出告訴可行嗎?是否有6個月的時間限制? 謝謝您的回復[/quote:ec3dd01e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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