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某乙要某甲代其經營一家公司
並允諾給某甲一些股權,條件是要某甲簽借據以為保証
將來某甲會將公司屬於某乙的股權歸還
某乙和某甲簽訂借據的金額是500萬
某乙也匯入500萬至公司
但某乙要求某甲由公司戶頭開立支票100萬還給某乙
某甲覺得都有支票的兌現記錄
所以就沒要求某乙更改借據金額
現兩人發生爭執,某乙用這500萬的借據要求某甲還錢
且用這張借據將某甲的財產假扣押
逼迫某甲將全部的公司股權移轉給某乙
請問:
某乙是否涉及詐欺?某甲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謝謝
A:
您好,
這部分是否有詐欺?單從這樣的敘述還看不出來。
至於股權的爭議,不知道你文中的甲,是認為只需還400萬的股權還是不用還?當初甲只是代理經營而已,股權不是本來就應還給乙?
因為沒有看到爭議的重點,難以建議。
就甲來說,當然可以請求法院命乙限期起訴,讓雙方就真正的爭點來解決,讓法院來認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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