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針對"離職後"及"設立公司"的時間點
假設離職日期是10/31
請問:
1、公司登記完成取得營利事業登記?如公司設立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是11/1日
2、還是申辦公司登記日就算?如公司登記送會計事務所申辦公司登記是11/1日,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可能是11/20日
謝謝您的回復
王曉明
律師
A: 公司依"公司法"之設立登記(依據:公司法387以下),與商業開業前之商業登記(依據:商業登記法),法源不同。來問之"公司設立"時點,應以"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高雄市/經濟部/經濟部中部辦公室,etc.)完成公司登記"之日期為準。這個日期,可參見公司設立登記時,變更登記事項卡最下方記載之"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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