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家本為連棟房屋
因隔壁改建拆屋,造成原本兩戶共用內墻變成外墻
家裡因而漏水潮溼且墻壁油漆脫落長霉菌
請問是否可以要求建商將外墻做防水處理及內墻墻壁油漆修復?
或者可向何政府相關單位申訴呢?
謝謝您的幫忙
A:
您好,
民法第 794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開掘土地或為建築時,不得因此使鄰地之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之工作物受其損害。」所以你們家的房子,因為隔壁改建拆屋而受有損害,可以請求原屋主為必要之行為,並且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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