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日本客戶尚有70萬貨款尚未支付
他還是會來台灣採購
我可以對他申請限制出境嗎
如果不行還有其他辦法嗎
律師
A:
1.單純民事糾紛,而不涉及刑事犯罪或欠稅,即無法申請有關單位對個人限制出境.
2.如果貴公司與日本客戶之採購契約並未規定起訴法院在哪裡,而且前述採購契約的履行地點是在台灣,則貴公司可在台灣對之起訴. 台灣之法院判決, 原則上可以拿到日本強制執行(惟須再透過日本法院之程序).
3.如果日本客戶有另外出貨給台灣的其他公司,此時, 該日本客戶對於台灣之其他公司有貨款債權, 則貴公司得考慮對這個債權進行民事假扣押. 目的是:貴公司日後如果對日本客戶起訴並獲得民事勝訴判決確定, 則可以要求該其他公司轉而付款給貴公司.
4. 此外, 貴公司也可考慮在日本委託律師直接對日本客戶起訴及進行強制執行. 相關之協助及法律諮詢,歡迎電洽本事務所02-2381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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