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若有一間公司登記為「一般投資業」,則該公司是否可以進行金融商品(如股票或選擇權)的操作?
如果可以,那麼是否有規定說要資本額多大以上才能進行金融商品的操作?
謝謝!
A:
郭先生您好!
關於本問題,謹回覆如后:
公司營業項目既然登記為「一般投資業」,性質為專營事業, 自得進行金融商品, 股票, 不動產等等之投資. 再者,「一般投資業」,並無資本額之限制 ,也就是說並沒有規定資本額一定要多大以上 ,才能進行金融商品的操作; 仍然是回歸到公司設立時之基本面,亦即在公司設立時, 才有最低資本額的問題 : 依照經濟部函令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以下同)壹佰萬,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為伍拾萬. 符合以上規定後, 就可以進行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之經營.
桓業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儁怡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