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是一家100%外商投資公司
2年前於台灣設立分公司並立一位台灣籍員工為負責人
因公司考量,現在必須更換負責人
但是現負責人不願出面處理變更事宜,並拒絕簽名
因目前公司帳戶還是控制在該負責人手上
而目前負責人拒絕配合任何事情
導致除了他以外,沒有任何人能夠使用帳號
公司作業停擺(會計師是他家人)
目前詢問變更負責人需要4個禮拜
請問:
1、在這一段期間內我們該如何確保帳號不會被亂使用?
2、如果目前負責人持續拒絕配合合作,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您的幫忙!
律師
A:
一、股份有限公司更換負責人
1若 貴公司係一家100%外國法人來台投資之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並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依此貴公司應速請母公司重新指派董事,召開董事會推選董事長,即可更換負責人,無須現任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公司變更負責人登記文件若備齊送件,以台北市為例正常應該在七個工作天以內可以先完成變更登記,再前往銀行辦理帳戶變更事務,所以貴公司應該再確認一下。
二、如何確保公司帳戶
1.在未變更公司負責人時,現有的負責人是有權利保管銀行存褶和印章,除非負責人行為有明顯違反公司利益之事由或涉由背信或侵占等刑事責任,不然不容易對現有負責人提出假處分,停止其提領公司帳戶款項。
2.現有負責人致公司受有損害者,公司得依法向現有負責人提損害賠償之訴。
因貴公司的問題不是很完整,故以上意見供貴公司參考,是否適用仍須依貴公司實際狀況判定。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02-27716669或mail詢問。
黃文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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