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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海關可直接向出錯之進口商罰鍰嗎?

海關可直接向出錯之進口商罰鍰嗎?


連OO 發問於 2008-02-12 |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本公司向台灣上市公司購買一批貨
廠商工廠設於大陸,所以依法辦理進口
因出口商出具的invoice幣別應為US$ 卻錯打成NT$
被海關發現後,出口商再重新出具一份 invoice 交給海關
現海關以進口商提供不實發票論處
罰應納營業稅之3倍罰鍰(因進口品無須進口稅)
本公司已出具出口商(該台灣上市公司)所提供的證明書
說明此乃是因出口商內部作業誤打幣別成NT$所導致


請問針對此案
1、本公司是否可請海關直接向出口公司懲處?
2、可否提出行政訴訟說明非本公司之錯誤?
**invoice , packing 上都有show出口商的住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3096

A:  您好:

1.您所述的事實,似乎是在大陸被大陸主管機關處罰,因您所述事實並不清楚,如出口公司為台灣上市公司在大陸的工廠,該工廠為獨立之大陸公司,按照國家主權及管轄權之概念,台灣海關應無法處罰出口商之大陸公司。

2.至於invoice之幣別打錯,如當初約定為由對方或是 貴公司辦理進口報關事宜,則應由對方負責,但因行政責任可能是連帶的,是否有行政責任,則要看海關處罰規定的構成要件, 貴公司在民事就對方報關文件錯誤所生損害則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因您未詳述您的情形,故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8809-1122
wchern@omniservice.com.tw
www.omniservic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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